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现将黑龙江省富锦市锦西灌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:
1.公示内容:验收调查报告、其它事项的说明、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;
2.建设项目:黑龙江省富锦市锦西灌区工程;
3.建设地点:黑龙江省富锦市锦山镇、头林镇、上街基镇;
4.建设单位:富锦市锦西灌区建设管理站;
5.公示时间:2024年5月16日(含)起20个工作日;
6.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;
7.联系人:董义林;
8.联系电话:******;
9.联系地址:富锦市南二街330号锦西灌区建设管理站;
10.邮编:156100。